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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税费优惠政策延续实施至2027年底!

发表于:2023-10-27

9月26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延续了一批税费优惠政策,相关政策执行至2027年底。

为支持民生事业发展,延续供热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政策等。

具体来看,为支持居民供热采暖,对“三北”地区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供热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向居民供热收取采暖费的供热企业,为居民供热所使用的厂房及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供热企业其他厂房及土地,应当按照规定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这里说的“三北”地区,是指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大连市、吉林省、黑龙江省、山东省、青岛市、河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为帮助伤残人员康复或者恢复残疾肢体功能,对符合条件的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

为继续支持艾滋病防治工作,继续对国产抗艾滋病病毒药品免征生产环节和流通环节增值税。

为支持文化事业发展,延续图书出版增值税优惠政策、电影电视产业增值税优惠政策。

具体来看,为促进我国宣传文化事业发展,2027年12月31日前,对符合条件的出版物在出版环节执行增值税先征后退的政策;免征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

对科普单位的门票收入,以及县级及以上党政部门和科协开展科普活动的门票收入免征增值税。

为支持文化企业发展,对电影主管部门按照职能权限批准从事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的电影集团公司、电影制片厂及其他电影企业取得的销售电影拷贝(含数字拷贝)收入、转让电影版权(包括转让和许可使用)收入、电影发行收入以及在农村取得的电影放映收入,免征增值税。

对广播电视运营服务企业收取的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和农村有线电视基本收视费,免征增值税。

对边销茶生产企业销售自产的边销茶及经销企业销售的边销茶免征增值税。(这里所说的“边销茶”,是指以黑毛茶、老青茶、红茶末、绿茶为主要原料,经过发酵、蒸制、加压或者压碎、炒制,专门销往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紧压茶。)
此外,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发展,从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继续执行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优惠政策。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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